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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布时间: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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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们接到部分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及企业反映,某些刊物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要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企业进行信息发布登记,并交纳费用。

    去年我们已就类似事件发出了声明,在此,我们再次重申,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我办从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发布。望各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及有关企业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对于冒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进行信息发布征集等活动的,我办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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