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08-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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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火字〔2015〕15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申请》(新高办〔2015〕1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新疆惠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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