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3〕324号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辽宁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申请》(辽高企认办[2013]16号)收悉。经审查,同意营口菱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辽宁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附件:辽宁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3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