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4〕282号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黑龙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的申请》(黑高企办发〔2014〕1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大庆市万通化工厂等14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黑龙江省2014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附件:黑龙江省2014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4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