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4〕52号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江苏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核发证书的申请》(苏高企协〔2013〕2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扬州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368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江苏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4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