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4〕312号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安徽省2014年第二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皖高企认〔2014〕4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合肥长城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等97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安徽省2014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