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5〕45号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提交广东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的函》(粤科函高字〔2014〕1622号)和《关于提交广东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的函》(粤科函高字〔2014〕162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江门安磁电子有限公司等第一批复审424家企业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二批复审2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广东省2014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广东省2014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