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3〕3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函》(桂高认字〔2013〕2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