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3〕34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申请》(新高办[2013]15号)收悉。经核查,同意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