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15〕112号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吉林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申请》(吉高企字〔2015〕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重通集团成飞(大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更名备案,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请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